一、說明: |
為達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之目地 ,本會發揮社會救助精神,依據本會捐助章程特定本辦法。 |
二、原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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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扶助、醫療補助、特殊急難救助(含喪葬補助)、民生用品、醫療照護、資源及其他提升弱勢族群之福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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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本會另行同意外,同一捐贈事件,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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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本會全權審核或訪視受補助對象並視個案核發,本會視實際狀況保留最終同意權與額度決定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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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對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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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接受中華民國境內正式登記立案之社會服務團體或機構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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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申請單位行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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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寫本會之申請表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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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經本會要求之其他文件或照片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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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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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通過審核後,由本會派員代表致贈或直接指定處所交付申請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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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者收到實物捐贈或現金捐贈後,應提供單位正式捐贈收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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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登記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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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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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申請期間: |
即日起 |
六、注意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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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需詳實確認補助對象之急迫或補助必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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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附文件不完整或不符合相關規定者,將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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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已接受其他單位補助或正在申請中,請詳細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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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本會得視狀況另訂或隨時補充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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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聯絡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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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:02-660234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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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電話:02-87515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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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39號10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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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:CyunSin@eracom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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